当前位置: 业务范围 刑事辩护

癫痫病人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上海刑事律师 作者:上海刑事律师 时间:2021-03-15

案情摘要

2021年3月1日傍晚,上海市虹口区凉城路丰镇路口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致使2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送医。肇事司机被警方当场控制。后有消息称,本起事故可能系司机癫痫病发作所致。那么,癫痫病发作时酿成重大事故,癫痫病人应否承担责任呢?

法理分析

癫痫属于一种突发性、暴发性疾病,由于脑部神经细胞异常放电导致瞬时、反复发作的大脑功能性紊乱。表现为抽搐、痉挛、昏厥、两眼发直、凝视等临床症状。会突然间毫无缘由的发作,具有突发性、短暂性、重复性特征。癫痫的发病原因很复杂,有遗传因素导致的原发性癫痫病和皮质发育障碍、肿瘤、头外伤、脑血管疾病等引发的继发性癫痫病。

癫痫病发作时,病人处于无意识状态,无法控制、无法辨别自己的行为,此时其实施的行为无论社会危害性多么大,人员伤亡多么严重,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理由是癫痫病发作时,病人处于无责任能力的状态,按照责任主义的原理,行为人只对在责任能力状态下的行为及结果承担责任。亦即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原则。无责任状态下的行为,自然不需要承担责任。

但癫痫病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并不是绝对的。

如果行为人知道自己患有癫痫病症,知道自己遇到何种外界刺激后会发作而有意为之,导致癫痫病发作,并在发作状态下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则要负刑事责任。理由是癫痫病人对自己的身体状态是明知的,并且对癫痫病症具有支配作用。虽然在实施行为时处于无责任能力(无意识)状态,但并不是真正的、法律意义的无意识状态,而是有意地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无意识)状态,因此,其对自己是否陷入癫痫状态具体支配作用,自然应当对所实施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利用自己的病理性醉酒、吸毒、癫痫、甚至昏睡等无责任能力状态,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称为原因自由行为,均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律师结语

凉城路的重大交通事故中,如果司机系突发癫痫疾病,在无意识状态下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则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司机本有癫痫病史,或者家族有癫痫病史,而其认为不会发作而驾驶车辆,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则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咨询热线

15921193316

立即咨询

专业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