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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修正案(四)》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
查看全文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为了惩治恐怖活动犯罪,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对 刑法 作如下补充修...
查看全文 >>一、将 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三款修改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
查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修正案(六)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将 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
查看全文 >>一、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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